湖北省十堰市竹溪县汇湾镇
行政地名:湖北省十堰市竹溪县汇湾镇 | 行政隶属:竹溪县 | 行政代码:420324109 |
长途区号:0719 | 邮编代码:442000 | 车牌号头:鄂C |
行政级别:镇 | 人口数量:约1.7万人 | 人口密度:约98人/平方公里 |
辖区面积:约172.8平方公里 |
地名 | 行政代码 | 行政级别 | 资料介绍 |
地名由来:以镇政府驻地境内汇湾河而命名。汇湾河流经境内有大小湾24个,当地习惯称湾为汇,故名。
2020年11月,农业农村部认定汇湾镇为第十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茶叶)。
2020年7月,全国爱卫会命名汇湾镇为2017-2019周期国家卫生乡镇(县城)。
2017年8月,汇湾镇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认定为第二批全国特色小镇。
汇湾镇位于竹溪版图中部位置,因汇湾河横贯东西而得名,在全县起承东启西、连接南北的中轴点作用。全镇有19个村、116个组、1.7万人。版图面积172.8平方公里。现有耕地29235亩。森林面积19.5万亩,森林覆盖率达75% ,植被覆盖率达83%。先后被省委授予“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全市新型城镇化建设“优秀单位”和“优秀乡镇”、“全市先进乡镇”、“文明乡镇(街办)”荣誉称号,被县委县政府授予“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2013年,汇湾乡获省政府批准更名为“汇湾镇”。在2014年全县综合目标考评中,我镇获良好等次。2015年9月29日,成功筹办全县“百里景廊首届旅游文化节暨汇湾曾家寨景区首游仪式”大型活动。
汇湾是“贡茶之乡”,自古物华天宝,拥有水电、茶叶、板栗等特色资源,是全县乃至全市名符其实的水电大乡、茶叶大乡和板栗大乡。
近年来,汇湾党委、政府高举竹溪县委、县政府建设“十堰绿色崛起示范县”旗帜,以“兴建全省茶叶强乡、凸显竹溪中部崛起”为目标,紧扣“四个中心”定位,实施“一轴两带三区”战略布局,全力建设“滨水新镇”,创新发展思路,突出工作重点,狠抓工作落实,将全乡经济社会各项事业推向一个新的历史起点。2013年,汇湾乡农村经济总收入可突破3.6亿元。目前,汇湾共有8条公路与其他乡镇相接,19个村委全部修通了水泥路或油路,全乡电力、通信覆盖率达100%,文化、医疗、教育网点设施齐备,达到小城镇建设要求。2012年,汇湾乡被市委、市政府授予“2012年度全市新型城镇化建设优秀单位”和“2012年度进步乡镇”荣誉称号。2013年,汇湾乡党委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
2013年,湖北省民政厅批复的(鄂民政发[2013]70号)文件,省政府批准竹溪县汇湾乡由乡建制改为镇建制,撤销汇湾乡,更名汇湾镇,撤乡设镇后原所辖行政区域不变。
历史沿革:
据同治版《竹溪县志》载:明代以社、里为基层行政单位,在明成化十五年(1479年)后为南江社,据92版《竹溪县志》载,清沿袭明制,清朝晚年,因战乱而改制,士人皆踞险结寨而居,为南江社南乡,中华民国初,县下设区为南三区,1934年,实行保甲制度,为新三区广福保,1941年撤区设乡镇为广福乡,1947年乡镇合并,为文汇乡。
1949年7月,始称磨箭石民主政府,10月改为区人民政府,次年9月改为第四区公所,1952年后称汇湾区,1958年改为红旗人民公社,1959年改称汇湾人民公社,1961年改为汇湾区,1975年复称汇湾公社,1984年改称汇湾区,1987年撤区建汇湾乡。
2013年11月经省政府批准汇湾乡更名汇湾镇。
汇湾镇名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