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佳木斯市同江市同江镇
行政地名:黑龙江佳木斯市同江市同江镇 | 行政隶属:同江市 | 行政代码:230881100 |
长途区号:0454 | 邮编代码:154000 | 车牌号头:黑D |
行政级别:镇 | 人口数量: | 人口密度: |
辖区面积: |
地名 | 行政代码 | 行政级别 | 资料介绍 |
地名由来:原名拉哈苏苏,赫哲语,为“淮头鱼之乡”之意。后以同江县名命名。黑龙江与松花江在此交汇,混同为一条江。
同江镇位于黑龙江佳木斯同江市。下辖:
230881100200 220 新光村
230881100201 220 新发村
230881100202 220 永胜村
230881100203 220 胜利村
230881100204 111 新街村
230881100205 220 新乐村
230881100206 112 新中村
历史沿革:
原名拉哈苏苏。
清光绪后期,曾是松花江下游赫哲人的渔业、贸易中心地区之一。
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于拉哈苏苏添设临江州,清宣统元年(1909)升改临江府,遂为府城。
1913年成为县城(1914年临江县改为同江县)。
1939年设同江街。
1946年6月,设置同江区。
1949年同江县并入富锦县后,改为第十区。
1956年5月,设置同江乡。
1958年9月,成立同江人民公社。
1959年4月将同江区(公社)划归抚远县管辖,并将同江区(公社)改为同江镇,抚远县人民委员会由抚远镇迁驻同江镇。
1965年8月恢复同江县,县人民委员会设在同江镇,时称同江镇公社,抚远县人民委员会迁回抚远镇。
1980年8月,复称同江镇。
1987年3月同江撤县设市,同年6月撤销同江镇,将原同江镇所辖的7个村划给城郊乡,城区设立兴华和繁荣两个街道。
1989年恢复同江镇。
名称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