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佳木斯市同江市街津口乡
行政地名:黑龙江佳木斯市同江市街津口乡 | 行政隶属:同江市 | 行政代码:230881204 |
长途区号:0454 | 邮编代码:154000 | 车牌号头:黑D |
行政级别:乡 | 人口数量:约3000人 | 人口密度:约10人/平方公里 |
辖区面积:约288.8平方公里 |
地名 | 行政代码 | 行政级别 | 资料介绍 |
地名由来:因其地处街津山及莲花河与黑龙江入口处而得名。“街津”为“盖津”的音转,赫哲语,为“铺满黄金的地方”之意。
2016年12月,街津口乡入选为第四批美丽宜居小镇示范名单。
2011年10月,环境保护部授予街津口乡2011年国家生态建设示范区之“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称号。
2011年7月,街津口乡入选第二批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
同江市辖乡。1937年称街津口屯,1963年建街津口公社,1984年置街津口赫哲族乡。位于市境西北部,距市府39.9公里。面积288.8平方公里,人口0.3万。乡政府驻街津口村。通公路,黑龙江通水运。辖卫国、卫华、卫疆、卫东、卫垦、卫星、卫丰、街津口、渔业9个村委会。以渔业为主,黑龙江乡境段盛产鳇鱼、鲟鱼、大马哈鱼。.
历史沿革:
清末,为赫哲族渔村,隶属临江府管辖。
1914年后,是同江县所属几个较大村落之一。
1946年3月,隶属同江区管辖。
1949年划归富锦县管辖,同年6月改隶第十区。
1956年5月,隶属同江乡管辖。
1958年9月,改隶同江人民公社。
1959年4月,划归抚远县管辖。
1963年设立街津口人民公社。
1965年8月恢复同江县后,又划回同江县管辖。
1984年3月,改为街津口赫哲族乡。
名称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