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高城镇
行政地名: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高城镇 | 行政隶属:高青县 | 行政代码:370322102 |
长途区号:0533 | 邮编代码:255000 | 车牌号头:鲁C |
行政级别:镇 | 人口数量:约4.8万人 | 人口密度:约380人/平方公里 |
辖区面积:约126.46平方公里 |
地名 | 行政代码 | 行政级别 | 资料介绍 |
地名由来:西汉时为披阳城(披阳侯国)治所。南北朝孝武帝刘骏于此侨置渤海郡。隋开皇二年为长乐县治,隋大业三年(607)更名为高苑城,至1984年一直为高苑县治所,建国后简称“高城镇”。
2018年12月,山东省文明委推选高城镇为2018年度山东省省级文明村镇。
高城镇位于高青县东南部。北与田镇镇,唐坊镇相邻,南隔小清河与桓台县相望,东与博兴县接壤,西与樊家林乡毗连.北纬37。05,东经11757。东西长18公里,南北8公里,面积109平方公里.辖77个村民委员会,68个自然村.11382户,39129人,除11名少数民族外,其余皆汉族。因镇政府驻高城而得名。
民国时期,为高苑县高城镇.1945年8月属高苑县高城区;1948年为高青县十区和九区的一部分;1956年3月划为齐东县高城乡、丁夏乡、李官乡和东刘乡的一部分;1958年为高城人民公社;同年秋划归博兴县;1961年为高青县高城区;1971年复为高城人民公社,1976年10月改革者为高城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1981年1月改为高城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1984年7月机构改革,撤销高城人民公社,建立高城镇,同时,丁庄乡析出;1987年2月行政区划调整,丁庄乡复并入高城镇。
镇内地势西高东低。小清河、支脉河流经全境,同杜姚沟、引黄过清干渠组成灌溉网,有三处扬水站,机井2102眼。井河并用,有效灌溉面积5.73万亩,占耕地面积的70%,基本实现了以河补源,以 井保丰,对抗御自然灾害和保证作物的稳产收到了明显效益。
文教卫生事业。建国前,本地有二处师范,15处小学,学生450人。建国后,于1951年省立高青中学建于此,1961年改为高青第一中学,曾发展成有24个教学班的知名学校,1982年改为县立农业技术中学。
名胜古迹有马驹湾、古灵异台、衮龙桥井(板倒井)、三灵候墓、狄城遗址、披阳城遗址、大王古家、鲁仲连墓。
鲁仲连墓
鲁仲连墓位于高城西北2.5公里的大王村(古称雷野村)东南。高苑旧志谓八景之“古墟牧唱”即此。明嘉靖年间《青州府志》和清乾隆年间《高苑县志》皆有记载:鲁仲连基在(高苑)县城西北5里。其生平在《
历史沿革:
隋大业二年(607)为高苑县治所。
1948年,高城为高青县九区、十区的一部分。
1956年3月,为齐东县高城乡、丁夏乡、李官乡和东刘乡的一部分。
1958年,为高城人民公社,同年秋划归博兴县。
1961年,为高青县高城区。
1971年,复为高城人民公社。
1978年,高城人民公社下设河西、大王、高城、五里、闫马、丁夏、李官7个管区,辖77个生产大队。
1984年6月,撤销高城人民公社,建立高城镇,丁庄乡析出。
1987年2月,行政区划调整,丁庄乡复并入高城镇。
2012年12月高青县区划调整原花沟镇10个行政村划拨归属高城镇,全镇下设樊林、东刘、大王、高城、五里、闫马、丁夏、李官8个管区和河西社区,共有87个行政村,72个自然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