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绥化市北林区张维镇
行政地名:黑龙江绥化市北林区张维镇 | 行政隶属:北林区 | 行政代码:231202111 |
长途区号:0455 | 邮编代码:152000 | 车牌号头:黑M |
行政级别:镇 | 人口数量: | 人口密度: |
辖区面积: |
地名 | 行政代码 | 行政级别 | 资料介绍 |
地名由来:“张维”为晚清“捐生拔贡”,取得今张维镇一带的土地放荒权力,一时名声大振。
2014年7月,张维镇被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确定为全国重点镇。
中国以人名命名的地名之张维镇:“张维”为晚清“捐生拔贡”,取得今张维镇一带的土地放荒权力,一时名声大振。
位于东经127度,北纬47.03度,绥化市北林区北部的中心乡镇之一,距离市区47公里。左有克音河,右有诺敏河。东与三河镇为邻,南同四方台镇接壤,西与望奎县隔河相望,北与三井乡相连。交通便利,区位优势突出,是北林区北部三乡镇、望奎县、海伦市三乡镇铁路、公路运输中心,商品运输集散地。滨北铁路通过我镇,程控电话设施完备。绥北路纵贯我镇,围路经济蓬勃发展,地处公路边上的经济开发区是我镇对外开放的特区,优惠合作的前沿,各方有识之士投资开发的热土。
历史沿革:
中华民国时期,属绥化县管辖。
1932年,设张维保,1939年,改设张维村。
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设置张维区。
1951年12月,设置张维镇(村级),隶属第十区。
1956年4月,并村划乡,设置团结乡,1958年8月,将三井、新生、联合、团结4乡合并,成立团结人民公社。
1961年划分为三井、新生、联合、团结4个公社。
1981年5月地名普查时,因本地区内公社重名,将团结公社更名为张维公社。
1984年3月,改为张维乡。
同年12月,改为张维镇,名称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