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双鸭山市宝清县龙头镇

行政地名:黑龙江双鸭山市宝清县龙头镇 行政隶属:宝清县 行政代码:230523104
长途区号:0469 邮编代码:155100 车牌号头:黑J
行政级别: 人口数量:约1.2万人 人口密度:11人/平方公里
辖区面积:1108平方公里
地名 行政代码 行政级别 资料介绍

地名由来:因所在地有山酷似龙头而得名。

龙头镇位于黑龙江省宝清县完达山北鹿、挠力河上游,距宝清县城30.5公里,山清水秀,草丰土肥,人杰地灵,物产丰富,是镶嵌在北国边陲小城——宝清美丽颈上的一颗璀璨明珠。全镇辖10个行政村,16个自然屯。总面积1108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6.6万亩,森林覆盖率达45%。全镇总人口12000人,其中农业人口9000人,人均耕地7.3亩。自然条件比较优越,属大陆性气候,无霜期120-140天,年有效积温2300-2500度,年降水量达534mm左右,是发展绿色食品的“天然宝地”,是国际欧盟组织认证的有机食品基地之一。自然资源比较丰富,是全县最大的次生林和人工林区,生长着25种珍贵的野生动植物。生态环境保持良好,人文景观依然如故。“龙首连云”是宝清著名八景之一;解放龙头桥战役遗址巍然伫立在龙头桥畔;国家大型水库——黑龙江省龙头桥水库就座落在龙头美丽的群山环抱中。绿色食品开发、旅游资源开发,前景广阔。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加快发展,2001年龙头完成撤乡建镇。建镇后,龙头政治稳定,经济发展,人民富裕。基础设施更加完备,小城镇辐射功能进一步增强。电话安装率、自来水入户率,有线电视收视率,均达98%。治安稳定,市场繁荣,人民安居乐业。交通便利,宝密公路穿镇而过,乡村道路四通八达。通讯发达,国际国内信息高速公路畅通无阻。电力充足,全镇已进入富电时代。

龙湖森林公园

龙湖森林公园位于宝清县龙头镇境内,总面积92.6平方公里,森林覆盖率65%,是省级森林公园。基础设施条件优越,野生动物资源丰富,曾是东北虎麋鹿(四不象)的故乡,至今仍偶而有棕熊、梅花鹿在这里

历史沿革:

1946年7月,始建龙头村。

1950年隶属第三区。

1956年7月,撤区划乡,龙头村隶属头道河子乡。

1958年县政府建畜牧场,称马场,行政管理称龙头乡。

1960年场社分开,改为龙头公社。

1984年5月,改设龙头乡。

2001年撤销龙头乡,设立龙头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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