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十堰市房县大木厂镇

行政地名:湖北省十堰市房县大木厂镇 行政隶属:房县 行政代码:420325104
长途区号:0719 邮编代码:442000 车牌号头:鄂C
行政级别: 人口数量:约2.2万人 人口密度:约73人/平方公里
辖区面积:约302.3平方公里
地名 行政代码 行政级别 资料介绍

地名由来:宋末元初,北方流民迁徙至此开山辟地种植农耕,以求生存。遂伐山中大树,截而为木,在此地建立木材加工厂,将大木头加工成栋梁,沿堵河下汉江外销,做宫殿亭宇梁柱,故称大木厂。

房县辖镇。1949年为房县四区,1958年改为大木公社,1960年设区,1975年建大木公社,1984年复置大木区,1987年设大木厂镇。位于县城北部,距县城80公里。面积302.3平方公里,人口2.2万。209国道于境内横穿南北。辖上河南、刘家湾、八里坪、马蹄沟、魏家沟、北坡、水坪、三元、东坡、联合、陈家山、马回、柳树林、泰山铺、马进洞、三岔河、观花岭、罗向、何家沟、羊子铺、大草坪、起水庵、孔家沟、大木街、同心、毛家畈、新路、龙潭、读书沟、蔡家沟、瓦房湾、五谷、马家台、柳树垭、黄家营、黄梁、板栗场37个村委会和大木街居委会。农业主产稻谷、小麦、玉米、红薯、花生、芝麻,盛产黑木耳、香菇、板栗、茶叶、葡萄、柑橘、柿子、龙须草、桐油子、肚倍、天麻、黄姜。明代天顺八年(1464),刘通在此举行农民起义。1931年贺龙领导的红三军曾在此建立过苏维埃政权和人民武装红色补充军三大队,进行了土地革命。

历史沿革:

元天顺十二年(1352),红巾军起义,北方多战乱、饥荒,河南、山西、山东、河北农民南迁流往荆襄,荆襄流民沿汉江、堵河寻求生存之地,陆续定居于此地,开山辟地,櫵采而食生存繁衍。

遂伐山中大树,加工成栋梁,沿堵河、汉江放排外销,以建宫亭庙宇之用,遂称此地为大木厂。

明天顺八年(1464),河南西华县的刘通与石龙在此地梅溪寺(现天子赐寺),聚集数万人,揭杆祭旗发动荆襄农民起义,自称“汉王”,建号“德胜”,振动朝野。

明朝政府派兵镇压后,设置郧阳府,增设竹溪、保康二县,划房县,竹溪等五县归其所辖,明确大木厂区域归房县管理,县衙在此设乡里保甲,查户籍教化,催租赋徭役,并在板桥设巡检司,盘查过往行。

清光绪七年(1881),为强化地方治安,兴办民团,改前朝官民相间的乡里保甲制,为军民相间的民团联保甲制。

设大木团,辖杨子、泰山庙、板桥铺、高赞川、罄口、姚坪、安阳沟、椒园、五谷庙9个联保。

民国二十年(1931),贺龙率红三军开辟均房苏区,建立大木区苏维埃政府,辖双庙、五谷、孔家沟、白鸡、军地河、马蹄、东坡、小沟、陈家山、马进洞、板桥铺11个乡苏维埃政府。

1932年,旧政权复辟,民国政府设大木厂乡公所,归五区所辖。

1935年撤销乡公所,为大木联保。

1936年6月,废联保为乡,复为大木厂乡,归马进洞区所辖。

1943年12月将土城区公所移至大木厂。

1944年,国民政府将大木镇更名为大公镇,辖大木、砖桥、姚黄三乡。

1949年8月,建立新政权设大木区。

1950年4月称四区,辖14乡。

1951年,将辖区砖峪河乡划归郧。

1952年辖24乡。

1956年改称大木区,所辖区域合并为9乡(黄坪、五谷、姚坪、新进、公平、板桥、和平、新。

1958年11月,根据中央关于建立农村人民公社的决定,将区、乡、高级农业合作社,分别创为人民公社、管理区、生产大队。

成立大木公社,辖9个管理区。

99个生产大队,482个生产。

1961年6月,再度设立大木区,所辖管理区改称人民公社,并增划高船公社,安坪公社,共辖11个公社。

1975年撤区并社,全县撤销13个区(镇),划为一个镇24个公社,撤销大木区公所,将辖区内大木、五谷、新民、前进4个公社合并为大木公社,将板桥,安坪,高船3个公社合并为板桥公社,将黄坪、姚坪2个公社合并为姚坪公社。

1984年6月设区建乡,撤销公社、大队、生产队,建立区、乡、村、居民组,成立大木区,辖1个镇7个乡,(大木镇北坡、马进洞、孔家沟、新路、五谷庙、板桥铺、高船),50个村。

1987年10月撤销区级建制,将全县106个乡镇,重新组建成7镇,17个乡和五台林场计25个乡镇场。

大木区改称大木镇,镇辖乡改为管理。

镇辖镇改成办事处。

2001年4月,乡镇机构改革,将板桥铺乡并入大木镇。

"现全镇辖13个村3.37万人,415.77平方千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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