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湖洋镇
行政地名: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湖洋镇 | 行政隶属:永春县 | 行政代码:350525110 |
长途区号:0595 | 邮编代码:362000 | 车牌号头:闽C |
行政级别:镇 | 人口数量:约4.2万人 | 人口密度:约294人/平方公里 |
辖区面积:约143平方公里 |
地名 | 行政代码 | 行政级别 | 资料介绍 |
地名由来:因四周环山,中部形成湖状盆地,故称湖洋。又因谐音得名乌洋、湖阳。
2021年2月,福建省2018-2020年度省级文明村镇社区名单出炉,湖洋镇上榜。
2020年11月,农业农村部认定湖洋镇为第十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芦柑)。
2012年12月,环境保护部授予湖洋镇2010—2011年度国家级生态乡镇称号。
湖洋镇地处永春县东北部,与德化、仙游两县交接。全镇面积143平方公里,辖17个行政村,人口4.2万人。
湖洋镇位于永春县东北部,西南距县城24千米。人口41948人(2003年末)。辖17个行政村。镇政府驻溪口。永仙公路过境。古迹有鼎仙岩和明朝状元庄际昌府第旧址。
历史沿革
1958年置湖洋公社,1984年改乡,1988年建镇。1997年,面积143平方千米,人口4.2万,辖吴岭、上坂、龙山、溪西、溪东、清白、美莲、桃源、桃美、锦凤、锦龙、湖城、蓬莱、高坪、玉柱、白云、石厝17个村委会。
自然资源
具有丰富的森林、水利、矿产等资源,全镇森林面积17万亩,活立木积蓄量28万立方米,是全县重点林区之一;水能蕴藏量1万多千瓦。
基础设施
基础设施日趋完善。近年来,实现了水、电、路、通讯、广电等设施配套。建成日供水量2000吨的自来水厂;拥有总装机容量5000多千瓦的中小型水电站11座;镇村道路硬化总长32公里;重点工程湖洋至东关镇战备公路也已开工建设;实现村村通程控电话;建成移动电话接收站4个;实现村村开通有线电视,并与县联网,用户达6800多户。
经济发展
农村经济蓬勃发展。农业综合开发成效显著,建成了芦柑、茶叶、毛麻竹、用材林、畜牧养殖、淡水养殖和食用菌八大综合开发生产基地。芦柑荣获全国质量评比金奖,镇六八林场荣获全国乡村百佳林场质量管理奖。乡镇企业快速发展,行业包括纸类包装、吹塑袋、电力、日用化工、陶瓷工艺、食品加工、饮料等10多类。至2000年底,全镇实现工农业总产值5.19亿元,乡镇企业总产值4.73亿元,镇财政收入1678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600元。山地开发率达98.5%,芦柑面积2.7万亩,年产量120万担,是全国闻名的芦柑之乡。
城镇建设
村镇建设成功实践了“高起点规划、分步骤实施、按能力建新、有重点改旧、全方位整治”,出现了“规划形成龙头、集资形成合力、运行形成机制、建设形成规模、管理形成网络”的可喜局面。已经完成五期的旧街改造任务,实现了镇区绿化、美化、硬化、亮化的总体目标。一个经济繁荣、交通便利、信息灵通、设施配套、功能齐全、卫生整洁、美观绿化、安全文明的新型城镇已成雏形。
精神文明展现风貌。教育事业先后通过省“六项督导”、实验教学“两基”等的达标验收和复查,尊师重教蔚然成风。农村宣传文化阵地设施达到“五个一”的要求,崇尚科学、健康向上的各类文体活动丰富多彩。以人为本、以德为魂、依法治镇整体推进,干部群众的文明素质普遍提高,农村社会安全稳定。
党的建设不断加强。始终扎实开展争先创优系列活动,充分发挥党委的“龙头”作用,把镇党委建设成为坚强有力的班子。重视抓好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机关效能建设不断提高。村级组织建设实现了“有人办事、有钱办事、有章理事、有址议事、有心管事”的总体目标。党员电化教育成为全省的典型示范点。廉洁勤政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自觉行动,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获得荣誉
多年来,湖洋镇党委、政府坚持“围绕经济抓党建、抓好党建促经济”的指导思想,不断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团结拼搏,扎实工作,两个文明建设取得丰硕成果,先后荣获省级“明星镇”、先进基层党组织、市先进基层党委会、小康建设先进单位、文明单位、文化先进镇等荣誉称号。
历史沿革:
宋代至清代分属善政乡桃源里十八都、清白里十九都;民国期间划归第三区、锦绣区、湖洋乡;1949年8月23日永春解放,全县设4个序列区,湖洋属第四区;1949年11月,全县由4个区改为6个区,湖洋属第六区,成立第六区公所;1952年7月,全县划为12个序列区,湖洋属第十区,成立第十区公所;1956年6月,全县并为6个区,湖洋属第六区,成立湖洋区公所;1958年3月,全县并为30个乡(镇),成立湖洋乡人民委员会。
1958年10月实行人民公社化,全县30个乡(镇)合并为8个人民公社,成立湖洋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驻地锦凤;1961年全县由8个人民公社划分为22个人民公社,湖洋人民公社名称不变;1968年6月成立湖洋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驻地锦凤;1975年8月迁湖城;1980年11月湖洋人民公社召开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社管理委员会,取代公社革命委员会;1984年6月实行政社公开,建立湖洋乡人民政府;1984年10月21日,召开湖洋乡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1987年10月8日召开湖洋乡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正副乡长,设立乡人大主席团,选举产生人大主席团常务主席,驻地湖城,1983年迁清白;1988年8月撤乡建镇,称湖洋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