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佳木斯市汤原县鹤立镇

行政地名:黑龙江佳木斯市汤原县鹤立镇 行政隶属:汤原县 行政代码:230828102
长途区号:0454 邮编代码:154000 车牌号头:黑D
行政级别: 人口数量: 人口密度:
辖区面积:约106.8平方公里
地名 行政代码 行政级别 资料介绍

地名由来:因鹤立河得名。鹤立河,辽金时期称“海罗伊河”。海罗伊,快读即为貉立。汤原建县后开放毛荒,在书面上将“貉立”官称“鹤立”。

2014年7月,鹤立镇被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确定为全国重点镇。

地处汤原县交部,距县城75公里。东邻吉祥乡,西靠永发乡,南邻莲江口镇和平安乡,北与鹤岗市接壤,佳鹤铁路、哈罗公路穿才镇中,乌龙河、阿凌达河并肩贯穿其中,丰富的水源滋润两岸的肥沃农田,成为了五谷丰登的粮仓、畜牧业的天然基地,全镇面积106.8平方公里。全镇属农业加工型乡镇,是汤原县农副产品流通的重要基地,全镇共有11个行政村,16个镇属及直属单位,现有企业76个,包括养殖、木材加工和粮食深加工等。农业机械化和农业技术水平相对较高,小城镇建设工作初见成效,店铺林立,商业发达,交通、通讯、能源、广播电视、自来水等关到国计民生的事业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高速发展,已形成了村村有电力、村村通广播、电话,有线电视等。成为了商贾云集、企业争相谋发展的基地。

历史沿革:

原称鹤立街。

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于鹤立地方设立荒务分局,出放“鹤字段”毛荒。

1914年10月,于鹤立设汤原清丈分局。

1916年将鹤立岗划为汤原县第五区。

1939年6月划归新设置的鹤立县,将鹤立镇改为鹤立街。

1946年设置鹤立区。

1948年10月撤销鹤立县,并人汤原县,仍设鹤立区,1950年改为第七区。

1956年2月,设置鹤立镇。

1958年10月,改称鹤立镇人民公社。

1959年1月,划归鹤岗市管辖。

1965年7月又划回汤原县。

1984年复称鹤立镇。

名称沿用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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