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孤岛镇

行政地名: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孤岛镇 行政隶属:河口区 行政代码:370503102
长途区号:0546 邮编代码:257000 车牌号头:鲁E
行政级别: 人口数量:约3.6万人 人口密度:约220人/平方公里
辖区面积:约163.36平方公里
地名 行政代码 行政级别 资料介绍

地名由来:因地处神仙沟、甜水沟、宋春沟三段河水在黄河入海处的渤海岸边注入渤海时分出的大小两块陆地,人称“大孤岛”和“小孤岛”,合起来统称为孤岛,得名孤岛。

2023年1月,孤岛镇被命名为2022年度山东省精品文旅名镇(乡村旅游重点镇)。

2022年1月,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重新确认孤岛镇为2021年度国家卫生乡镇(县城)。

2021年1月,国家民委命名孤岛镇为第八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2018年12月,山东省文明委推选孤岛镇为2018年度山东省省级文明村镇。

2004年12月,环境保护部授予孤岛镇第三批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称号。

孤岛镇位于区境东部,距城区25公里,面积159.46平方公里。2004年底,辖2个自然村,2个村民委员会;有4004户,10101人;其中女4933人,非农业人口9889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5‰。

2004年,孤岛镇国内生产总值1.2亿元(现价,下同),比上年增长26%,其中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分别达到435万元、5785万元和6066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5%、49%和8%。工业总产值0.8亿元,实现利税900万元。农林牧渔业总产值884万元。种植业产值160万元。全年造林60公顷,森林覆盖率达19.1%,林业产值208万元。年末大牲畜存栏0.069万头,猪存栏0.05万头,羊存栏0.2057万只,家禽存栏0.15万只。畜牧业产值320万元;水产品总量0.8万吨,渔业总产值196万元。有水库2座,总蓄水能力2706万立方米。农业机械总动力达4700千瓦,农村用电量18万千瓦时。乡镇企业总产值1.5亿元,利税2328万元,其中个体私营企业产值1.5亿元,利税2328万元。财政收入287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6120元,比上年增加370元。有中学2处,小学6处,在校学生共7780人(含油田),适龄儿童入学率100%。有医院2处。电话普及率达到每百人45部。小康水平指数达到100%,有2个村达到小康水平。被评为山东省中心镇、国家级卫生镇、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

历史沿革:

1952年荒洼管理站改为孤岛林场,经惠民行政公署批复定名,从此孤岛地名诞生。

1954年垦利县在建林成立第八区区委、区公所,孤岛属八区行政区管辖。

1956年3月-1958年11月孤岛划为广饶县管辖。

1960年3月9日,共青团中央第一书记胡耀邦视察国营孤岛林场,指示孤岛林场改为共青团林场。

1966年2月22日共青团林场合并于济军军马场。

1979年垦利县委、县政府在孤岛成立中共垦利县孤岛工作委员会、孤岛办事处。

1983年10月孤岛办事处划属河口区管辖。

1984年7月29日,省政府以“鲁政函字﹝84﹞249号文”批复,成立河口区孤岛办事处,为河口区派出机构。

同年8月河口区组织机构健全,利津县代管结束。

1992年6月,根据﹝92﹞鲁政函民字30号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撤销东营市河口区孤岛办事处设立孤岛镇、仙河镇的批复》撤销东营市河口区孤岛街道办事处,设立孤岛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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